(本文前期狗血,好久之前寫的不想改了,嘿嘿。但是後期側重娛樂圈,次重兩個兩個小姑娘。)
(另外,本書單女主,中後期會走出國門,布局宏大,且本書屬於慢熱型,大概率會有一千七八百章。)
(還有,家人們,看書別太帶腦子,不然你會不開心的,腦子寄存處!!!)
想把我唱給你聽
趁現在年少如花
花兒盡情的開吧
……
最最親愛的人吶
路途遙遠我們在一起吧!
……
傍晚的霞光總是那麼迷人,輕輕的蓋在身上,猶如披上一件來自仙界的霓裳羽衣,既有聖潔,又有墮入凡塵的煙火氣。
林鹿踉蹌的走在馬路上,深藍色的西裝被隨意的搭在了肩膀上。
單穿著一件白色襯衫,這在深秋的季節,還是有點罕見的。
二十二歲的年紀,卻配上了極為成熟的大背頭,那厚重的髮膠味,隔著老遠就能聞見。
臉色酡紅,眼皮耷拉,白色襯衫上面有著一大片的紅色,一看就是喝多了。
林鹿確實是喝多了,兩天前,林鹿的舍友結婚,作為他朋友中的顏值擔當,林鹿自然是當仁不讓的首席伴郎。
而今天正好是酒席,酒席在一家星級酒店舉行,總共來了五六十桌人。
氣氛熱鬧異常,一頓飯吃到剛剛才結束。
回想著自己的好舍友,好兄弟,好基友,含情脈脈的對著他的未婚妻唱著這首老狼的《想把我唱給你聽》。
女孩雙手捂嘴,一雙丹鳳眼緊緊盯著自己的情郎,強忍的眼淚終究還是掉了下來。
坐在底下的韓一陽不知怎麼的也淚眼婆娑起來。
還好沒被另外幾個伴郎看見,要不然準是一通嘲笑。
林鹿家中親戚很多,所以每年或多或少都會跟著父母也好,爺爺奶奶也好,去參加幾次婚禮。
每次人家的婚禮,林鹿絕對是哭的最歡的。每次都會被家人取笑,一個男人,卻如此感性。
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,平常根本不會哭的他,每次看到舞台上的那對新人,他總是會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淚。
看著人家說些感動的情話,就會哭的稀里嘩啦。
看見兩人幸福的相擁,也會露出燦爛的笑容。看到兩人莊嚴鄭重的說出誓言,還會在內心也一起真誠的祈禱。
害的家裡人都說林鹿是想要甜甜的戀愛,也想要結婚了。
林鹿長得不差,相反的十分出色。有著絕頂外貌,白皙的皮膚,卻也有著男人的陽剛之氣。
絕對和那些所謂的娘炮不一樣,甚至由於這兩種近乎對立的外貌氣質相互結合,林鹿的魅力更盛。
林鹿母親作為上世紀七十年代生人,當時是大專化工類專業畢業,那時候的大專生絕對比現在的所謂重點大學生更加稀有吃香。
畢業之後進入一家製藥企業,四十餘歲就做到了那家製藥企業的副總。
父親學歷雖低,但好在肯吃苦,敢打拼,也是有著自己的工廠。
可以說,林鹿家底殷實,屬於家裡有礦系列。
高中時學的是藝術類,美術和音樂都有涉及,原因就是林鹿數學奇差。
作為蘇省人,正兒八經的參加高考,要是不經過藝考的加分是絕對上不了大學的。
好不容易藝考考出了全省前三的好成績,甚至素描速寫,兩項滿分位列全省第一,轟動全國。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