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衍射極限,也就是一個點光源會形成一坨衍射斑。
到了這個倍數,不論提高鏡片折射率還是疊加鏡片提高倍數,都將變得毫無意義起碼在光學顯微鏡的範疇里是這樣的。
當然了。
說到顯微鏡,肯定得提及這玩意兒的發明人。
此人和美洲大蠊一樣,也是一位老龍套了。
沒錯!
此人正是
羅伯特·胡克。
實際上。
根據後世考證,真正想到顯微鏡運作原理、並且發明出第一台顯微鏡的,應該是1595年的詹森父子。
但這兩個倒霉蛋沒有用這些儀器做過任何重要的觀察,製作出來後啥事都沒幹就嗝屁了。
因此在史書上,顯微鏡的發明權便成為了另外兩人撕逼的戰場:
列文虎克和羅伯特·胡克。
這兩人的混淆程度之高,連人教版的生物書都出過錯。
首先從時間點來做個定義:
在顯微鏡方面,羅伯特胡克的發明要比列文虎克早二十年。
不過胡克發明的顯微鏡倍率只有20倍,虎克的則高達270倍。
因此真正的說法應該是胡克發明了顯微鏡,虎克發明或者說改良出了高倍顯微鏡。
另外在生物學貢獻上,胡克雖然發現了細胞,但他觀察的是軟木塞的切片。
胡克放大後發現了一格一格的小空間,就以英文的ell命名了它們。
但實際上。
他觀察到的是死亡的細胞,他所看到的只是殘存的植物細胞壁。
而列文虎克則觀察到了活的微生物細菌,因此他才被認為是微生物學的創始人。
這就好比胡克和虎克都鼓搗出了時空機器,胡克穿越到了400萬年前,發現了一具生物的骨架,他把這個生物取名成了恐龍。
虎克的技術比胡克好點,他穿到了6500萬年前,見到了真正的、活著的恐龍。
後者的發現明顯要更完整一點,但由於前者先行一步的緣故,恐龍的發現者只能歸屬於前者。
總而言之。
胡克發現了細胞壁,並且命名了細胞。
虎克發現了細菌,觀察到了完整的細胞結構,從而定義了微生物。
同時前者發明顯微鏡。
後者發明高倍顯微鏡。
這就是生物書上都講不清的歷史真相。
視線再回歸原處。
按照徐雲的設計,整個顯微鏡的diy過程一共有兩個關鍵點:
一是要保證物鏡成像於目鏡物方焦點處,具體可以用f′(x)=fra{1}{3}計算。
二就是倍數問題。
世界上第一個發現光學顯微鏡極限倍數的人是恩斯特·阿貝,他於1874年發明了1500的光學顯微鏡。
解析度約200納米,也就是最短的可見光波長的一半。
因此想要手搓一架光學顯微鏡,其實並不需要太多現代工藝設備的輔助。
作為曾經手搓過兩位數顯微鏡的技術宅,徐雲自然很清楚一件事:
在古代社會,有兩類材料可以完美的達到折射率和色散率的配比組合。
也就是冠冕玻璃和火石玻璃。
在21世紀,冠冕玻璃基本上和蔡司眼鏡被捆綁在了一起。
但其實呢。
它是一類阿貝數大於50的玻璃,也就是鑭系玻璃。
本土的鑭礦場地主要在內蒙和江西,也就是唐代的江南西道,宋朝的江南西路,後世打開水龍頭都流辣椒水的地方。
加之鑭系稀土特點鮮明,以老蘇的能力想要找到並不困難。
至於火山玻璃就更簡單了。
顧名思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