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談妥,王二一臉欣喜,老鐵匠則大方的在一個羊雜湯餅攤子前請客。羅成這個旁人,居然也被老鐵匠一併請了。
每人一碗羊雜湯麵,簡單但又實惠。
吃完湯餅後,王二便先跟著王牙子去見劉三了,老鐵匠父子則繼續回去打鐵。
羅成也跟他們告辭離開。
路上,年輕的皇帝有些感嘆,想不到自己的帝國,還有這樣的情況出現。
「魏徵,朕覺得對於劉三和劉妻這件事,值得反思,雖然這僅是一個個例,但朕相信也不僅是一個個例,在民間定是存在普遍現象。」
魏徵手執著拂塵甩來甩去,「陛下對此事有什麼看法嗎?」
羅成一想到劉三這樣的無賴居然典賣妻子就不由的來氣,當下道,「這說明朝廷律法還有很大的空缺漏洞,比如劉三這樣的無賴,有什麼資格典賣妻子?朝廷應當明令禁止典妻行為,不僅是不許典妻,而且禁止賣妻賣兒賣女,他們都是良民,劉三這樣的人有何資格發賣別人?」
只有奴隸可以買賣,但良人禁止買賣,把良人變成奴隸,這是朝廷才有的權力,只有那些違法犯罪之人,達到一定程度後,朝廷才會將他們貶為奴隸,而一般人,都不能有這種資格。
「再其次,劉三有何權力,把朝廷分授給他的露田拿來轉租收租呢?這些田地是給他們自食其力的,不是拿來收租享受吃喝嫖賭的,對於劉三這種人這種行為,就應當收回他的露田,並將其長流邊疆去屯田。」
魏徵勸道,「陛下,劉三固然不是什麼好人,但也沒有到需要流放的程度,這對他也是不公。」
羅成依然很氣憤,「劉三妻子聽說是個不錯的女子,勤勞節儉還孝順,可偏偏碰到一個人渣丈夫,毀了一輩子,朕以為,朝廷應當立法保護這樣的女子,比如說在大秦律婚姻條例之中,做出明確的律令,允許劉三妻子和這個劉三離婚,並有權獲得一半的財產,包括劉家的所分的露田,和園宅地。」
離婚其實早就有之,但一般情況下,離婚的條件很高,並不容易,尤其是女子想主動離婚更困難。
一般女子若犯七出之條,便會被丈夫休妻,而被休的女子除了能帶走自己的嫁妝,家中財產是沒有半分處置權的。
除非是那些名門貴族家的女子,才會有機會主動與丈夫和離。
一般的女子又有誰能夠和離呢,和離之後又能回到哪去?出嫁之後,娘家就不再是自己家,而離婚後,夫家又不是自己家了,就算能給她們分財產分田地,但她們以後卻很難在當地繼續生活下去的。
魏徵建議,「不如對劉三這種人加以懲戒,比如罰其勞役之類的。」他不贊成離婚,離婚了劉氏又能去哪,但他也確實反對典妻。
「世上居然還有劉三這種無賴,真是好漢無好妻,賴漢占花枝,豈有此理。」
「陛下,其實這典妻,就跟高利貸一樣,就算朝廷禁止,可也有禁難止,只能說是稍稍抑制一點而已。」
「不行,朕想想就來氣,我看以劉三案為例,可以這樣處置,比如讓官府判劉三有罪,然後判他們二人離婚,再將劉妻由官府做媒許給王二為妻,劉三家的財產其妻分一半,對劉三處以流刑,流放邊疆去屯田管制,看他還怎麼無賴。」
「那劉三的三個孩子呢?」
「劉三還有族人沒有,若是有族人,可以把孩子交給族人照管,然後將劉三的財產也交由其族人託管,待孩子成年後,再交還孩子。若是沒有族人,或無人願意接收孩子,也可考慮讓劉妻帶著孩子改嫁王家,由王家撫養照顧。實在不行,還可以由朝廷官府接手,送入孤兒院撫養。」
羅成相信,若是放任不管,那其妻子這次被典了,說不定下次還要被賣,甚至將來他的兒女們都可能被他賣掉。
「陛下,改嫁之事倒是個可行的辦法。」魏徵覺得這個處置還不錯,王二既然願意典妻,那就是找不到媳婦,租借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