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一百零七章:語言的力量  楚書,太祖皇帝本紀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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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練了半個月的兵,成績卻不是怎麼太好,侯秉忠心中的疑惑自然也就越深,尋了個機會設下酒宴找駱永勝取經。

    這事聽起來挺不靠譜的,他一個從戎幾十年的武將,怎麼說也輪不到來找駱永勝這麼個乳臭未乾的小子來學習吧。

    不過侯秉忠就這一點好,他虛心、好學。

    要不然也不能一個洪州人遠在福州從軍,卻能一路混到團練副使的位置。

    備得酒肉,侯秉忠便主動開了口。

    「賢侄,緣何你練兵,三日便煥然一新,而愚叔將兵、身邊同僚將兵,往往半年才可聚兵、一載方可成軍。天壤懸殊之間,是有什麼秘訣嗎?」

    「侯叔實在是太高抬我了,當不起。」駱永勝先謙虛一句,沉吟後說道:「如果非要找出其中不同的話,大概是因為我練的兵,多了一種力量。」

    「哦?何種力量?」

    「語言的力量。」

    「語言的力量?」

    這種解釋顯然把侯秉忠給說的更迷糊了,不過他是求學的,姿態擺的很謙遜,老老實實聽著駱永勝接下來的解釋。

    可惜他要失望了,因為駱永勝並沒有急著解釋,而是反問了一句。

    「侯叔可比韓信、李靖否?」

    熟悉歷史的都知道這兩位,外號名聲一個比一個嚇人,前者叫兵仙,後者叫軍神,某種意義上來說,代表著中國古代兵法造詣登峰造極的人物了。

    駱永勝拿這兩人出來,問侯秉忠能否比得過,後者就是喝再多也沒吹過這種牛皮,當下就大搖腦袋。


    「賢侄拿愚叔玩笑了,此二位之才強我萬倍都不止。」

    「但我比他們強。」

    這話說的侯秉忠瞪大眼睛,心想自己認識駱永勝快三年了,後者一項謙虛謹慎,怎麼今朝能說出這麼大言不慚的話來?

    這都不叫狂了,簡直就是夜郎自大,惹人恥笑。

    「侯叔且聽我言,我當然知道這二位的能耐,就算是一根頭髮絲都勝我駱某百倍不止,可我還是要說我比他們強,因為我必須得讓我的兵,追隨我的人堅定不移的相信,我比他們強!」

    駱永勝指了指自己,又指了指侯秉忠:「我與侯叔您最大的區別就是身份的區別,您是一個領兵的將領,想要戰勝敵人首要便是貴在知己知彼,若是如我這般狂妄,必敗之,關雲長是你先例。

    而我不同,我不是領兵的將軍,我需要的不是知己知彼,而是偽裝,什麼樣的偽裝能賦予追隨我的那些將領、士兵力量,我就偽裝成什麼樣。

    我要做的可是殺千刀、誅九族的大禍事,不讓他們心安,他們就是一盤散沙,與朝廷甫一接觸便會頓作鳥獸散,這不行。

    三齊王號稱兵仙,垓下設下十面埋伏,幾十萬大軍困不住霸王及其隨從數百,被其殺出重圍,逃至烏江,雖說也算逼死了項羽,但終歸說出來也不光彩。

    一夫拼命萬夫莫敵,何況是霸王這樣的蓋世英雄,他拼了命,幾十萬大軍都攔不住,那倒是奇怪了,幾十萬大軍沒有敢拼命的勇士嗎?

    若是有,霸王能斬十人,可斬百人乎?可斬千人乎?當霸王斬到第十個人的時候,一百個人、一千個人就怕了,就退了。

    軍神李靖,一生功績累碩,可書十卷,但就這麼一位軍神,卻大談特談他的十三抽殺法,用無數士兵的鮮血屍骸成就他自己的豐功偉業,一將功成萬骨枯,駱某一家之言侯叔且聽,若我手下的將軍敢說這種話下這種令,打仗前,我先拿他腦袋祭旗!」

    所謂的十三抽殺法,即當部隊打了敗仗、士氣低落的時候,將敗兵集合起來,讓大傢伙抽籤,十隻簽中有三隻死簽,誰抽到了死簽就殺誰。

    斬首、捅刺、攢射,皆為虐殺手段。

    用這種手段來提振士氣,豢養士兵心中暴戾的獸性,繼而趁勢起,反攻敵軍,故逢戰必捷。

    《衛公兵書》開篇
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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